近日,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出公告,对有本区城镇或城镇暂住证(居住证)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家庭人均年收入在8000-15000元之间等符合申报各类保障性住房条件者进行普查。现将本公告转发你们,请与9月7日下午三点前填好表格送集团公司办公室,填报时间紧,请收到通知的各单位领导迅速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填报。不填写本调查表者,五年内不能申报各类保障性住房。
填表说明:
1.本次填表对象为单身职工或者夫妻双方均在新民楼办事处三官会社区的,其他职工在自己所居住的社区填报!
2.填报的表格分为电子版和手工填写2个版本,各单位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
手工填写表格:在附件中下载《调查表.doc》,打印后填写。
电子表格:在附件中下载《调查表电子上报版.xls》,按照模板要求填写。
3.填表前认真查看附件中的公告和填表对照(附件中《填表对照,重要!.doc》),所填的内容与对照中的要求一一对应,如果不符合要求的,社区不再退回,直接取消资格!夫妻双方均要有收入证明,下岗职工可在办事处开证明!
4.各单位、部门统一将表格报送至办公室,纸质文件交田晓丽处,电子表格交至刘杰处!由于时间紧迫,不再接受个人提交的表格,所有文件以单位提交到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0一一年九月八日
具体表格内容到各单位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