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维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监督维权

关于修改司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4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020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
  司务公开制度是党和国家为了遏制腐败滋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落实企业员工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有效保障。推行司务公开制度,对改善企业内部经营环境,增进领导干部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理解,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维护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但部分少数单位领导不重视,搞形式,应付了事,使司务公开制度有形无实,收不到预期效果。为了切实全面推进司务公开工作,强化司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力度,集团公司对司务公开制度再次进行修订,请遵照执行。
  一、司务公开的指导原则和实现形式
  1.司务公开的指导原则
  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企业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必须与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员工队伍建设紧密结合;必须坚持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动员全体员工积极参与。
  2.司务公开的实现形式
  司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要坚持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制度。要提高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的质量和实效,落实企业员工的知情权、审议权和监督权,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民主管理制度。     二、司务公开的总体要求
  1.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落实,使司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
  2.各级领导要自觉地把司务公开工作摆到重要位置,集团公司将司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政绩、干部评议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
  3.在司务公开工作中,必须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务求工作实效。要切实做到基层单位和集团公司的重大决策必须通过司务公开渠道听取员工意见和提交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对于单位领导人违反职代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和司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要实行责任追究。
  4.各单位必须制作司务公开公布栏,分月度、年度公布。
  5.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司务公开的日常事务,公开的内容要有专门记录。
  三、司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总部公开的内容
  1.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改革方案及年度各项目标任务。
  2.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投资、招投标、工程质量、验收、预决算情况。
  3.企业房地产开发利用、出让、购置和站点建设等。
  4.企业内部经济责任绩效考核办法。
  5.企业年度财务预决算、资金使用和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开支及养老等各项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6.全体员工年度工资水平情况及股东红利分配方案。
  7.领导干部任期离任审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8.因失职行为或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情况。
  9.企业用工情况及其它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各系统各单位公开的内容
  (一)月度公开内容
  共性方面内容
  1.上交目标计划及责任制考核兑现分配情况;
  2.经费(包括工资)收支及节超情况(主要开支项目应明细);
  3.养老保险等统筹费及住房公积金代收代缴情况;
  4.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及员工关心的其它热点问题。
  个性方面内容
  1.汽车站
  (1)客运营收、互营营收计划完成情况及营收上解率;
(2)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多营管理费及耗材费完成情况;
  (3)门市、场地(摊点)租赁情况;
  (4)小型建设项目及房屋、场地维修情况;
  (5)各种罚没款及其它项目的收支情况;
  (6)购置设备的预算和支付情况;
  (7)员工上岗及劳务人员用工情况。
  2.客运公司
  (1)车辆管理费和税规费收取情况(含有无潜在亏欠情况);
  (2)安全管理费和线路调节费收取情况及安全管理费返还部分使用情况;
  (3)车辆户籍保证金及倒包费收取和使用情况;
  (4)安全四项指标完成情况;
  (5)经营线路和班次增减变化情况及新增、延续经营车辆管理费收取改革情况。
  3.经贸系统(含子公司、榆林修理厂)
  (1)营业收入、利润实现情况及上交目标计划完成情况;
  (2)原材料、物资、设备采购情况;
  (3)房屋、场地(摊点)、门店租赁情况;
  (4)小型建设项目和房屋(场地)建设、维修情况;
  (5)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
  (6)其它需要公开的内容。
  (二)年度公开的内容
  1.上交集团公司目标计划和收入目标计划;
  2.代收代缴员工养老保险等统筹费及住房公积金情况;
  3.经费节超和经营成果(财务决算情况);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5.员工工资、奖金收入情况。
四、司务公开的落实措施
为了保证司务公开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强化检查落实,集团公司成立司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监事会主席担任,成员由监事会全体成员和财务、审计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党群部。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成员中要有工会组长和股东代表、员工代表。
  五、责任追究与表彰奖励
  1.集团公司司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司务公开情况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集团公司年终进行验收评比,并与绩效考核、干部考评挂起钩来。司务公开差的单位领导不能评为优秀干部,单位不能评为先进单位。
  2.对不执行司务公开制度或搞形式、走过场,缺乏应有的民主管理与监督,处于暗箱操作等监管失控状态的,根据问题的性质,建议有关部门检查整顿,并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表彰奖励。对严格遵守司务公开制度,且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集团公司可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表彰奖励。
   
 
 
 
 
 
                 
 
 
 
 
 
 
 
 
 
 
 
主题词:司务公开 制度 通知
抄送:省 交 通 厅 工 会、市 总 工 会、集 团 公 司 各 高 管人 员、
   司 务 公 开 领 导 小 组 各 成 员。
   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印发                                共印7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