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 加入时间:2009-5-25 22:14:27 陕西省交通厅 点击: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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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站场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实行分级管理,由市交通局向厅运管局申报,厅运管局审核后向省厅申报。
申报条件包括:1、汽车站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全省交通发展规划;2、已经当地计划委员会立项;3、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有划拨土地的正式意向或正式批复;4、有筹措资金来源的说明及资信证明;5、报送项目建议书,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要有招投标管理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乙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科研单位,并报厅运管局备案。
二、项目评审
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实行评议审查相结合制度。一级汽车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交通厅组织评审。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由厅运管局组织评审。
三、立项
―级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通过后由省厅批复立项或转报交通部,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通过后由厅运管局报省厅批复立项。
四、项目设计审查
经省厅批准立项的汽车站场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民用建筑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在立项批复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扩初设计。扩初设计完成后,由厅运管局审定后报省交通厅审批。批准后,自厅运管局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报省交通厅审定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五、项目建设 一、汽车站场建设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实行分级管理,由市交通局向厅运管局申报,厅运管局审核后向省厅申报。
申报条件包括:1、汽车站建设项目必须列入全省交通发展规划;2、已经当地计划委员会立项;3、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有划拨土地的正式意向或正式批复;4、有筹措资金来源的说明及资信证明;5、报送项目建议书,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中要有招投标管理内容)。
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乙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的科研单位,并报厅运管局备案。
二、项目评审
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实行评议审查相结合制度。一级汽车站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交通厅组织评审。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由厅运管局组织评审。
三、立项
―级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通过后由省厅批复立项或转报交通部,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建设项目评审通过后由厅运管局报省厅批复立项。
四、项目设计审查
经省厅批准立项的汽车站场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有民用建筑设计相应资质的单位在立项批复之日起90天内完成项目扩初设计。扩初设计完成后,由厅运管局审定后报省交通厅审批。批准后,自厅运管局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报省交通厅审定后下达年度投资计划。
五、项目建设
1、投资拨付与管理
省交通厅对汽车站(场)建设项目实行定额投资,省厅投资形成权益归省交通厅所有。投资按照部省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并参照工程进度拨付。汽车站产权置换和重组项目,由市交通局报省交通厅审批。
2、项目监管
厅运管局受交通厅委托是全省汽车站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汽车站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汽车站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由项目所在地市级交通局和厅运管局签定责任书。建设过程中,市级交通局负责按月向厅运管局报送工程进度、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要求拨付余额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六、竣工验收
汽车站建设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汽车站由省交通厅组织验收,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由厅运管局组织验收。
参照文件:
1、陕西省汽车客运站建设规范(陕交运(93)123号);
2、陕西省汽车站(场)建设管理规定(陕交发[2000)18l号);
3、陕西省汽车站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陕交发[2002]122号)
1、投资拨付与管理
省交通厅对汽车站(场)建设项目实行定额投资,省厅投资形成权益归省交通厅所有。投资按照部省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并参照工程进度拨付。汽车站产权置换和重组项目,由市交通局报省交通厅审批。
2、项目监管
厅运管局受交通厅委托是全省汽车站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汽车站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汽车站建设项目实行业主责任制,由项目所在地市级交通局和厅运管局签定责任书。建设过程中,市级交通局负责按月向厅运管局报送工程进度、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和质量要求拨付余额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
六、竣工验收
汽车站建设项目验收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汽车站由省交通厅组织验收,二级及二级以下汽车站由厅运管局组织验收。
参照文件:
1、陕西省汽车客运站建设规范(陕交运(93)123号);
2、陕西省汽车站(场)建设管理规定(陕交发[2000)18l号);
3、陕西省汽车站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陕交发[20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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