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4日,在定边县中心广场,县工商局组织召开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本次活动主要是祝贺新消费法的正式实施,并且对过去一年当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部门有:定边汽车站、烟草局、农业局、质监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以及几个较大的商场超市,共计20多个单位部门,参会人员多达500人左右。
由于我站规范管理,诚信经营,在消费维权方面,能与当地工商部门密切联系,积极配合,及时收集、反馈群众意见,得到了工商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本次活动中,荣获“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获得奖牌一块。再次提升了我站社会知名度,塑造了定边汽车站社会新形象。
定边汽车站荣获消费维权先进单位